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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旅游提示


文章来源:服务质量与监督管理所    发布时间:2012-01-10
一、旅游热点线路与赴台旅行社
    2012年春节将至。今年春节期间北京市民出游线路是以出境游为主,其中,以首选赴台旅游最为火爆。据了解,北京20家具有赴台资质旅行社在春节期间组织赴台旅游团名额已经报满。同时,预计春节后的赴台游也仍将是热度不减。在此,我们提示准备赴台旅游的朋友们,请您提前与旅行社联系参团报名事宜,提前做好节后出游的准备。
    现将北京20家具有组团赴台资质旅行社名单、经营许可证号公告如下: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L-BJ-CJ00001
中国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L-BJ-CJ00002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L-BJ-CJ00003
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L-BJ-CJ00011
中国职工国际旅行社总社 L-BJ-CJ00037
中国天鹅国际旅游公司 L-BJ-CJ00027
中国民间国际旅游公司 L-BJ-CJ00004
中国金桥旅游有限公司 L-BJ-CJ00029
中国妇女旅行社 L-BJ-CJ00007
中国和平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L-BJ-CJ00055
中国旅行社总社(北京)有限公司 L-BJ-CJ00086
中信旅游总公司 L-BJ-CJ00005
海峡旅行社 L-BJ-CJ00039
同源国际旅行社 L-BJ-CJ00042
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BJ-CJ00056
北京神舟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L-BJ-CJ00080
北京凯萨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BJ-CJ00051
北京市华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L-BJ-CJ00061
北京台湾会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BJ-CJ00093
北京东方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BJ-CJ00108
二、旅游接待与注意事项
1、旅行社
    春节期间,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推出了许多大型旅游活动,在丰富和满足北京市民旅游需求的同时也将吸引大批来京旅游的旅游者。为此,各旅行社要做好认真的服务接待准备工作,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服务质量迎接四方宾客,在热情服务、有序接待工作中,充分体现“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
    同时,作为北京接待服务的旅行社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与接待饭店、旅游汽车公司签订好服务协议书再接团队。二是接待火车旅游团要落实好返程车票后再接团队。三是要严格信守与组团社确认的旅游行程与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增加购物次数和自费项目,决不允许发生由于两社之间的团款纠纷而侵害游客权益的违规行为!
2、旅游景区
    入冬以来,北京地区降水较少,近期持续降温,风干物燥。因此,各旅游景区,特别是远郊区县的旅游景区一定要做好防火防灾工作。春节旅游高峰期间,要在景区内委派专人进行防火巡视,重点区域还要设置消防器材(灭火器、防火沙、消防水袋、水桶、斧头、铁锨等工具)和安全防火提示牌!同时,在具有冰上活动的景区内,也要委派专人进行安全救护巡视,危险冰上区域要设立防护围挡和安全警示牌!景区内有修缮项目的,要在修缮项目四周设立防护围挡和安全提示牌!在远郊景区没有设立围墙的边缘地带应设立安全提示标杆!采取所有可能的提前防范与安全告知的措施,防止发生旅游景区内的安全事故。
    春节期间,游客量、车流量将会骤增,请各旅游景区认真做好人流、车流分别疏导,做好停车场管理、车辆停放、合理收费等工作。同时,注意景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热情服务,礼貌待客,游人有难,及时救援,努力提高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
3、旅游饭店
    春节期间接待旅游团队的宾馆饭店,特别是星级饭店要认真把好三个关口,第一,要对饭店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对电梯、房间电源及用电设备的检查。第二,要重点把握好对餐饮食品的进货验收、加工制作、食品检验三个环节,保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同时,必须定期清理厨房烟道,防止由于烟道油污而引发的火险火灾。第三,信守与旅行社签订的团队用房协议,配合旅行社做好团队客人的服务工作。提倡微笑服务,注重礼仪,以人为本,热情周到,主动协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住店客人解决实际困难,尽最大努力帮助客人排忧解难,追求在细小的服务工作中,充分展现北京人民热情好客的精神风貌。
三、旅游投诉提示
    游客朋友们,当您在报名参团时,请您与参团旅行社签好旅游合同、交付团款、领取与本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行程表、出团通知等相关旅游材料,然后,按照合同具体约定做好出游准备。当您在选择旅行社、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时,建议您注重旅游品牌、服务标准和质量内涵,树立客观的质价观念,逐步培养我们成熟的消费心理和理性的维权意识。
    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生了服务质量问题,游客应及时向接待社提出意见,采取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调整与纠正的办法,减少损失,继续履约。同时,将所发生的问题向组团社反映,以沟通、协商的方式,配合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力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消除纠纷。
    如果协商后,仍达不成一致的,请保持冷静、 注意取证、防止损失扩大,事后,游客可持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团款发票或收据以及相关证据和投诉材料到北京市旅游委质监所提请质量投诉。

北京旅游服务热线: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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